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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辽宁日报》第06版刊登“铁岭县检察院积极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一文,内容如下:
铁岭县检察院
积极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兴 黎
近日,铁岭县检察院未检干警通过实地走访调查、进校座谈等方式,将铁岭县高中生小程确定为本院“寒窗基金”志愿服务项目捐资助学对象。日前,检察院干警为小程送去首笔生活费,并鼓励他好好学习,积极面对生活。据了解,这是该院首次以未检角度申请并启动“寒窗基金”。
近年来,铁岭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积极贯彻最高检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厉行法治、标本兼治、社会共治,推行“未检+”模式,整合家庭、学校、社会多方力量,促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与志愿服务项目、社会公益机构等结合发展,努力增进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了解和支持,以检察履职全面推进未成年人综合保护。
“未检+”“寒窗基金”是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工作的拓展和延伸,在资金帮助的基础上,融合了未检教育和法律保护。今后,铁岭县检察院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将继续尝试办案专业化与帮教救助社会化相结合,努力建立“司法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帮教救助运行模式。
来源:辽宁日报